仲介冒雨陳情 要求恢復驗愛滋與妊娠 勞部指訴求不合時宜 盼仲介發揮溝通橋樑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廿八日臺北報導】

    全國各地數百名外勞仲介從業人員28日下午冒大雨赴勞動部陳情抗議,勞動部由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科長林詩騰接受陳情書。針對仲介業者陳情要求恢復外勞入境檢查愛滋病及驗孕項目,勞動部嚴正回應指出,基於母性保護原則及符合國際人權規範與趨勢,並保障女性外勞的工作權益,現行已取消外勞來臺前、後的妊娠及愛滋病(HIV)抗體等健康檢查項目,不應再要求外勞入境檢查愛滋病及懷孕體檢項目。

    針對外勞仲介要求恢復外勞入境檢查愛滋病及驗孕項目、取消外勞行蹤不明對仲介罰責規定,及取消只有A級仲介才能引進越南看護工措施等要求,勞動部指出,外勞仲介不合時宜的訴求,深表遺憾。

    勞動部強調,外勞仲介既受雇主或外國人委任,應展現專業諮詢、輔導、協調及溝通能力,居間協助穩定勞雇關係,促進勞雇和諧;現行已取消外勞來臺前、後的妊娠及愛滋病(HIV)抗體等健康檢查項目,又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明訂,勞動契約不得約定以懷孕或分娩為解僱理由,雇主不應以勞工身心或病症狀況,剝奪其工作權益。

    勞動部指出,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訂定外勞仲介公司於引進外勞入境3個月內行蹤不明逾一定比率者處以罰則,已充分考量外勞仲介公司可責程度,並可確保合法經營仲介公司的權益,淘汰外勞行蹤不明發生率過高的外勞仲介,外勞仲介公司應當協助外勞入境後儘快適應工作及生活環境,降低外勞行蹤不明發生率。

    對於業者訴求取消只有A級仲介才能引進越南看護工,勞動部指出,越南政府配合我國重新開放引進越南看護工,限制僅臺灣優質外勞仲介辦理引進,勞動部亦要求越南仲介要有越南官方推薦證明,對於是否開放A級以外的外勞仲介公司部分,勞動部說雙方會適時評估檢討。

    外勞仲介要求管制違法外勞不能再來臺工作,勞動部表示,現行《就業服務法》已規定外勞有非法工作或觸犯我國其他法令情節重大等違規情事,經廢止許可即不得再於我國境內工作。另為防範外勞逃逸情事發生及提升民眾檢舉意願,勞動部已著手研議修正獎勵金要點規定,提高外勞檢舉獎金額度。

    其餘要求訴求回應,雇主聘僱的外勞如有可免辦理解約驗證的事由,勞動部說各縣市政府即應依法開具終止聘僱證明書。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仍應以通過乙級技能檢定考試為原則;考量簡政便民,勞動部已著手研議簡化雇主入國通報程序,將可提供雇主及外勞仲介便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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