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殺貓狗違動保法 勞動部:服刑後不得來臺工作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二日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與動保團體2日在立法院召開「控訴外勞虐殺貓狗,抗議警署凟職吃案」記者會,針對有外勞在網路上傳虐殺貓狗等動物的照片一事,質疑警方瀆職吃案偵辦不力,要求嚴懲虐殺貓狗的外勞,以及要求外勞雇主與引進仲介公司負連帶責任。

    臺灣貓狗協會執行長黃泰山控訴,他們多次發現有越南移工虐殺貓狗並將虐殺過程拍成照片、影片PO網散播的情形,已知的150個案件中,就有50件的地點在台灣。

動保團體表示,他們將相關事證向警政署提報,警政署卻超過1個月沒回應,另外,即使警政署訂立標準流程,但警方卻大多不願受理。動保團體質疑,警方若不貫徹執法,勞動部也難貫對雇主的懲處機制,仲介公司對違反法令的移工更無法可管。

    內政部警政署代表指出,刑事局針對虐殺動物案件比照刑案偵辦,且列入績效核分,若遇到員警不受理案件,民眾可直接透過署長信箱反映。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專門委員陳昌邦則指出,外籍勞工觸犯動保法遭檢察官起訴,勞動部會先行廢止工作許可,若遭判刑需服滿刑期後立刻出境,終身不得再進入中華民國工作;根據就業服務法,雇主若因為沒有宣導動保法導致外籍勞工觸法,將要求雇主限期改善,若再犯者則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廢止聘僱外勞的許可;若是仲介沒善盡提醒義務,同樣會罰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列入評鑑扣分,他進一步說,勞動部目前正研議仲介公司在交工時,必須向外勞宣導法令規定,同時將研議納入仲介評鑑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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