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廿三日臺北報導】
為配合白領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10月1日分階段開辦,第一階段實施對象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許可申請案與僑外生工作許可案,勞動部修正相關申請書表,針對如財稅單位的資料與審查費收據正本等相關申請文件,勞動部只要可自行由相關單位查證,在申請時即可免付。
勞動部9月23日公告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相關申請書表」以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相關申請書表,自104年10月1日生效。
勞動部說明,如僑外生工讀生的書表修正,免檢附居留證正本,只需填寫居留証號碼、審查費收據正本也不需檢附;另外國人書表則是審查費收據正本不需檢附,財稅單位資料如扣繳憑單、雇主營業額證明文件等也不需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