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開發在地園區 經部補助地方133億元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一日台北報導】

  為解決廠商缺地問題,行政院日前核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由經濟部負責推動執行,透過中央自辦大型計畫及補助地方政府方式,鼓勵地方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工業局表示,自106年底受理申請至今,截至目前已評選核列補助地方政府相關經費約132.97億元,預計將可提升北中南逾65處工業區既有道路、排水、污水處理廠、滯洪設施、圖資管理系統、監測設施等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外,也將協助地方規劃提供產業用地。

  產業長期關心缺地問題,因新設規劃園區往往涉及土地取得、審議等許多層面,需時較久,且需投入大量資金,使得產業用地需求無法有效紓緩。透過中央及地方合作,針對城鄉發展現況解決園區規劃、設置的困難,鼓勵地方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

  工業局表示,包含桃園新屋頭洲產業園區、台中大里夏田產業園區、高雄仁武產業園區等新設園區均獲補助,經盤點獲補助園區規劃開發案件,將於109年提供396公頃產業用地,紓解缺地問題。加工出口區配合立體化發展策略,透過中央自辦工程方式,將原容積150%舊廠房,改建為容積300%以上新廠房,提升產業用地使用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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