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印尼從事商務活動 需依規定申請簽證 駐印代表處:國人違法工作 重則驅逐出境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十三日台北報導】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表示,近來發現有部分國人以免簽證入境印尼洽辦商務,於洽商地點被印尼移民局查獲而遭拘留。駐印代表處提醒,國人若計畫前往印尼洽商,應依規定申辦適當簽證,以免觸犯印尼法律而遭罰款、拘留甚至驅逐出境。

  依規定,外國人以免簽證入境印尼,目的僅限於旅遊、探親、社交、從事藝術及文化活動、政府公務、演講或參加研討會、參加設於印尼總公司或分公司會議及轉機。從事限定目的以外活動,如安裝機械設備、教學、工程建設等,將被視為違反印尼移民法規。

  此外,除非申請工作簽證,否則外國人嚴禁在印尼工作並受領薪水,代表處指出,「工作」與否認定因人而異,實證經驗曾有坐在辦公桌被查到視同非法工作的案例。非法工作處分,輕則查扣證件、拘留及處最高美金5萬元的罰鍰,重則逕行驅逐出境,且會被管制入境6個月到1年不等。後續公司、工廠將被列為重點稽查對象。

  印尼簽證種類、申請表單及繳款單填寫範例,可至印尼在台辦事處網站下載,並檢附2張相片、身份證或外僑居留證等資料。短期簽證護照效期不得少於6個月;長期簽證不得少於1年。與驗證文件相同,需透過彰化銀行繳款,單次簽證費用為1,700元,多次簽證費用3,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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