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企業設置托兒措施 新北設單一窗口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廿一日台北報導】

  性別工作平等法於105年5月修正後,已將應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的事業單位,擴大適用至僱用勞工在100人以上的雇主。為輔導企業設置相關性平措施,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第二階段補助即日起至7月15日止受理申請,並成立單一窗口,協助企業解決相關問題,並成立「企業托兒諮詢輔導團」提供入廠輔導,轄內企業可多加利用。

  根據補助計畫,凡登記在新北市的事業單位,將聯合勞動部提供經費補助,其中設立托嬰中心或幼兒園等托兒設施者,當年度可申請最高200萬元補助,勞工局再加碼提供「教保服務人員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用」及「專業諮詢服務費用」補助。已設有托嬰中心或幼兒園者,可申請每年最高50萬元的更新或改善設備補助。提供員工托育津貼者,可申請每年最高60萬元的補助,以及設有員工哺集乳室者,可申請最多2萬元的經費補助。

  事業單位申請,可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列印後再郵寄至勞工局,即可完成申請,相關問題可電洽:(02)29603456分機6361郭先生(托兒服務)、分機6364范小姐(哺集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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