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食業者積欠薪資 勞動局初步認定違法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十八日臺北報導】

   媒體報導儂特利積欠員工薪資一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4月16日接獲儂特利員工申訴,次日至現場實施檢查,初步發現該公司原應於15日發放三月份薪資,截至勞動檢查當日包含總公司及多家分店共有75名員工尚未收到3月份薪水,初步認定該公司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規定。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該公司確實有未按時給付工資情事,勞動局將要求雇主限期給付薪資,並呼籲資方應儘速出面妥善處理,若仍未依限給付勞工薪資,依法可處2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局並呼籲,勞工如有相關勞動問題,也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9條規定,向勞務提供所在地之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