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長照中心整合資源 單一窗口服務 外籍看護工申審不變 三月底前搬遷新址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三日臺北報導】

為提供單一窗口及整合式的長期照顧服務,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9年1月成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整合原分工於社、衛政長照2.0業務,於衛生局內設置長期照顧中心專責統籌。長照中心表示,有關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及聯繫窗口均維持不變,目前服務地址為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農曆年後預計搬遷至高齡整合長期照護中心大樓,最遲三月底前完成。

長照中心主任李素華表示,過去長照相關業務分散在衛生局及社會局不同單位,在長照中心成立後進行整合,過去原屬社會局業務的居家照顧、交通接送、輔具申請、日照中心等,此次整合至衛生局統一辦理,民眾不必因分工不同而需跑多個單位,達到事權統一,單一窗口,提升服務效能。

截至108年11月底止,高雄市老人人口高達436,361人,佔比15.74%,推估失能人口數94,293人,老化比率比全國平均值15.21%高。衛生局指出,長照2.0政策上路後,衛福部在107年9月整合長照社、衛政體系成立長期照顧司,歷經近一年整體性規劃及多次整合業務會議,市府完成組織編制及綜整長照業務預算編列、業務交接等工作,於今年1月1日成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該中心現設有1名中心主任、2名技正以及5個股,包括照顧管理股、綜合服務股、機構管理股、人力發展股及服務資源股,業務包含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BC)、長期照顧給付與支付、偏鄉及資源不足區長期照顧服務、長照法人申請、居家及住宿、社區式機構布建與管理、失智症照護、長照智慧科技、長照出院準備服務、長照交通接送、營養餐飲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計畫、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規劃及推動、身障鑑定、長照人力培訓與教育訓練、醫療及長照輔具購買租借、外籍看護工申審業務相關事項等。

長照中心辦公室未來將設置於高齡整合長期照護中心大樓,完工後分別進駐1、3樓,其中1樓為綜合服務台,提供民眾長照諮詢及申請窗口、辦理外籍看護工申審服務及長照諮詢話務中心,3樓為長照業務行政辦公室,距離目前的辦公位址僅一分鐘的步程,新址啟用時間將於後續另行公告,方便民眾洽辦相關業務。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