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廿七日臺北報導】
衛福部27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宣布「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計畫」適用對象,自109年12月1日起,經照管中心評估屬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至第8級者,在外籍看護工休假期間或因故請假,無法協助照顧,即可申請喘息服務,不受30天空窗期限制,符合受益資格有21萬家庭,推估使用人數6.3萬人。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施貞仰表示,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被照顧者多屬有全日照護或密集照顧需要,但考量外籍家庭看護工請(休)假的合法權益,並兼顧照護品質和減輕家庭照顧者的照顧壓力和負擔,因此與衛福部自107年起共同推動「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計畫」,費用負擔各50%,這二年已服務5萬人次,自今年12月1日將適用對象再放寬,讓23萬名外籍家庭看護工都能休假。
薛瑞元表示,過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必須要外籍家庭看護工連續1個月沒有提供服務,第31天開始才能申請喘息。107年剛開始試辦,擔心長照量能無法支應,影響沒有使用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失能者,因此資格較嚴,除符合長照等級7或8級,還需符合獨居或老老照顧。從108年9月開始,長照2.0政策打開30天以上空窗期限制,只要受照顧者評估等級在7或8級者,外籍家庭看護工短時間休假就可以申請喘息服務。現在有6萬多名照服員可以提供服務,因此將申請資格再放寬。
薛瑞元說,考量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與被照顧者的需要,被照顧者如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為2至8級,除可申請喘息服務外,也可申請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服務、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到宅沐浴車服務與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等多元長照服務。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說明,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提供照顧時,可申請使用居家、機構、日間照顧、夜間喘息等喘息服務。喘息服務每年可使用的額度,按長照等級劃分,2到6級者,有3萬2,340元,可使用機構喘息14天;7 到8級者,有4萬8,510元,可使用機構喘息21天,並依據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等身分別給予100%、95%或84%費用補助額度,相關經費由長照基金與就業安定基金共同分擔。
周道君說,目前長照2.0符合2到8級者聘僱外籍看護工者,約有21萬餘家庭符合資格,以過去經驗評估,初步估算有3成、約6.3萬人會使用服務。
周道君指出,聘外籍看護工家庭若要申請長照服務,得先向照管中心申請完成評估。致電長照專線1966,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人提供申請長照相關服務資訊。從申請到完成評估約需1週時間,核定之後就能使用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