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勞限制入境 駐印代表處暫停核發簽證 符合特殊條件可遞件申請效期暫不調整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十八日臺北報導】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12月4日起國內全面暫緩印尼移工入境。配合相關防疫政策,我駐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12月起已暫停受理移工簽證,直至疫情指揮中心恢復印尼移工赴臺為止。駐印代表處公告,12月7日起僅開放特定類型遞件,包含應備文件在一個月內到期,以及先前曾被印尼勞工部撤銷准證的51家印尼仲介公司,必須在今年底之前送件。

      由於印尼移工無症狀確診個案持續增加,加上有不少比例持有核酸檢驗陰性證明,引發檢驗報告準確度及可信度的疑慮。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先是在11月20日起陸續暫緩十餘家印尼仲介引進的移工來臺,12月4日起進一步宣布停止印勞來臺兩週,原訂至17日解禁,考量臺印雙方對於核酸檢驗認證問題未有共識,且印尼國內疫情嚴峻,12月18日起持續暫緩印尼移工入境,實施嚴格邊境管制。

      外交部指出,針對印尼移工簽證部分,配合指揮中心整體防疫政策,12月起已暫停受理移工簽證,但考量部分申請人文件即將到期,因此12月7日起有特別開放勞動部許可函、健檢報告及良民證等應備文件在一個月內到期者,印尼仲介仍可在特定時間向駐印代表處申請。

      另據瞭解,先前印尼勞工部曾因某些原因,將51家印尼仲介公司准證撤銷,臺灣方面也配合印方決策管制這些業者的申請案,不過後續印尼當局主動告知因系統有誤,隨即透過外交部協調勞動部,恢復51家印尼人力業者的申請資格。

      相關人員說明,不清楚印尼勞工部基於什麼原因將這些印尼仲介撤照,但因涉及的移工人數不少,所以印方希望能儘速恢復簽證申辦資格,避免影響移工權益。對此駐印代表處也同意開放申請至今年12月31日止,符合遞件資格者,可在每週一、三、五代表處開放時間辦理。

      不過受到入境限制的關係,即使這些印尼移工取得簽證,也無法辦理入境,仍須等到指揮中心同意解禁才能來臺。

由於印尼移工大多從事家庭看護工作,對於需要照護人力的家庭衝擊很大,仲介業者希望延長印勞簽證效期,避免逾期須重辦。

      官員表示,原則上移工取得簽證後,應在三個月內辦理入境,先前因檢疫床位不足已先同意延長至五個月,因此現階段暫時不會再調整,後續將依指揮中心指示,如入境禁令持續,受影響人數持續增加,再討論以換發簽證或延長效期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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