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廿四日臺北報導】
春節假期過後,許多移工來臺工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近期經常接獲雇主詢問移工檢疫費用應由何人負擔,對此發展署指出,移工生活照顧是雇主責任,雇主要確實安排移工檢疫工作,並負擔檢疫費用,若從移工薪資扣抵或要求移工以防疫補償支付,已違反規定,最重將處30萬罰鍰,同時廢止聘僱許可。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為確保我國防疫安全與民眾健康,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辦理移工入境檢疫措施,目前社福類移工、休假返臺者、菲律賓籍移工入住政府集中檢疫處所,泰國及越南籍產業類新引進移工則由雇主安排居家檢疫。根據統計,自109年3月17日至110年2月底止,檢疫人數逾5萬4千餘人。
發展署說明,移工經由雇主依法引進,自入境日起,雇主必須負責移工入國之後的生活照顧,移工檢疫期間所生費用也由雇主支付。依現行規定,雇主也可委任人力仲介公司代為安排,但無論檢疫處所為政府安排、雇主自行安排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檢疫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移工入國後的生活照顧是雇主責任,故集中檢疫處所或檢疫旅館的住宿費用應由雇主負擔,倘雇主向移工收取,已涉違反未全額給付薪資的規定,經查證屬實,將依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如係仲介向移工收取,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裁處,最重處超收費用20倍罰鍰及1年以下停業處分。
另外,發展署強調,防疫補償受領人為接受檢疫人,而非補償雇主,雇主或仲介如向移工收取遭檢舉,發展署將交由地方政府查處,不過,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查獲有雇主或仲介違法個案。
此外,為協助雇主、仲介公司及移工瞭解相關防疫措施,發展署已訂有防疫行政指引,透過移工母語持續向移工進行防疫宣導,相關資訊可參考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雇主、移工或仲介公司對檢疫費用或措施如有任何疑義,可多利用電話客服中心(電話:02-89956000)或1955專線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