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青年穩定就業 勞動部推4大措施 先僱後訓 補助雇主每月1.2萬元訓導費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廿一日臺北報導】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統計,15至29歲青年失業率達8.3%,為全體國民失業率的2.28倍,為了協助應屆畢業生儲備職業能力並儘速就業,勞動部自即日起推出4大措施,其中「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鼓勵企業提供青年在職訓練技能的機會,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做中學訓練,補助雇主每月1萬2千元訓練指導費,最長9個月、最高補助10萬8千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組長沈文麗說明,這4大措施延續先前疫情加碼補助方式辦理,另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則納入役男,初步估算可協助10.6萬名15至29歲待業青年,如果是在時效內、資格符合,基本上都可以申請,預算先編列30億元。

 沈文麗說,109年6月30日至110年6月18日止,「青年就業旗艦計畫」核定4,130家事業單位參與,提供5.6萬個職缺,有1.8萬名青年參加。

 勞動部指出,自110年6月21日起推出第1大措施「產業新尖兵計畫」,鼓勵青年參加職業訓練,並引領青年投入具發展前景的政策性產業領域,最高補助訓練費用10萬元;又為了鼓勵青年於職能上自我投資,推動第2大措施「學習獎勵金」,只要青年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或是勞動部自辦、委託或補助的失業者職前訓練課程,一般課程每月可領3,000元、訓期最高領取3.6萬元,如果參加的是政策性課程,每月可領8,000元、訓期最高可領取9.6萬元的學習獎勵金。

 除透過以貼補助協助應屆畢業青年就業外,勞動部也特別結合產業資源推動第3大措施「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鼓勵企業提供青年在職訓練技能的機會,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做中學訓練,並由資深員工擔任職場導師指導青年,補助雇主每月1萬2千元訓練指導費,最高10萬8千元,幫助雇主為後疫情時期儲備生力軍。

 勞動部開辦第4項措施「110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則是針對應屆畢業青年(畢業證書開立日期在109年9月1日到110年9月30日期間者)提供最高3萬元就業獎勵金。符合「110年6月15日到9月30日間就業」或「111年6月30日前退役,且於退役後90日內就業」,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再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又考量在疫情中,部分青年於畢業前已陸續提前尋職就業,因此將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間受僱就業且目前仍持續受僱中的青年,也納為本計畫適用對象,並自110年6月15日起算受僱期間。

 勞動部說,想進一步暸解計畫相關資訊,可至勞動部「疫情紓困專區」(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查詢,或洽詢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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