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降至二級 製造業等輪班人員工時回歸正常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廿七日臺北報導】

在疫情第三級以上警戒時,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的輪班人員,經由工會或勞資會議,申請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為8小時,並在降級後30天內恢復,勞動部提醒,7月27日疫情降至二級,這4行業若沒有適用其他放寬工時規定,在8月27日起工時需回歸正常。

勞動部表示,先前經濟部評估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之輪班人員,在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以上時,因居家或分流上班、邊境管制等,於人力調度、移工補充及員工請假等多項因素交錯下,恐有人力調度困難,致供貨不及或無法運作情形。

勞動部在110年6月4日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增列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之輪班人員,並為使解除第三級警戒標準後有適當之過渡期間漸次調整班次,回歸一般規定,給予30天調整期。

因疫情警戒今天起降為二級,勞動部提醒,若後續沒有再升級,且這些行業沒有適用其他放寬工時規定,這些行業的輪班人員必須從明天起的30天內,也就是8月27日起必須將輪班間隔回歸至11小時,後續若發現有雇主違反規定,將會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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