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三日臺北報導】
為解決現行轉換作業方式不一問題、提高轉換媒合成效與強化 轉換效能,勞動部3日召開會議,會中討論實務執行機制,包括轉換系統登錄、通譯、協調會程序等行政作業部分,對於10個公立就服中心轉換程序做統一規範,通譯問題建議使用1955三方通譯,另參考各界對於轉換平台流程的意見,會再做修正,如可使用健保卡登錄等;今天會議並未討論轉換雇主政策。
勞動部3日召開研商「強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移工接續聘僱媒合作業及移工轉換雇主線上申辦系統」會議,線上會議邀請公立就服務中心、移工安置單位、仲介團體等,由於未找雇主團體,日前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控訴勞動部未邀請雇主參與,罔顧雇主的權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是有移工團體與安置單位反映,各公立就服單位在辦理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時,有拒絕移工登錄轉出、通譯人員有限、出席協調會之認定及撤回轉換登記作法不一等問題,事涉轉換執行面業務,因此才有今天的會議,並非討論轉換準則草案,無涉雇主權益,會中縱使有單位提出轉換準則草案時,也清楚說明今天不是討論轉換準則草案。
薛鑑忠會後表示,目前有10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平均每週舉辦一次轉換,通常是每週二系統勾稽、週三面試、週四開協調會議,對於移工團體要求每個就服機構要常設通譯人員,避免就服機構以語言不同拒絕協助轉換,但這要面臨員額的問題,因此建議可用1955三方通譯,或是由地方政府的雙語人員協助,研議另訂通譯要點,補助通譯人員費用,協調會時可找雙語人員協助,至於常設通譯人員則由各公立就服機構自行評估。
薛鑑忠指出,移工轉換期60天,約有8至9次轉換機會,若是移工臨時不出席協調會,就相當浪費1次轉換機會,若能前1天告知公立就服機構是比較好,至於更改轉換登記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醒應於週二零時前完成更改受理單位,才能參加當週更改後公立就服中心之協調會議。
另外,有建議應書面主動通知移工轉換情形,還有將自然人憑證增加可使用健保卡登錄等意見,都將參考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