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移工原簽證屆滿 外交部同意效期自動延長 雇主登錄上傳疫苗證明與給付工資切結書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十二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表示,印尼籍移工原持有簽證效期於109年12月4日至110年5月4日間屆滿者,外交部已將其簽證效期將自動延長至111年5月31日,自110年11月11日起,已持有簽證之印尼籍家庭類及產業類移工需於入境前,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登錄申請集中檢疫床位,雇主須上傳「移工疫苗接種證明文件」及「雇主於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給付工資切結書」。

  配合春節返鄉調撥床位

       11/20登錄11/23入住

勞動部指出,為因應指揮中心春節返鄉防疫政策,並配合衛生福利部調撥集中檢疫床位規定,最後可安排集中檢床位日期為110年11月23日(後續亦會視指揮中心政策彈性調整)。其中110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可登錄入境日為11月16日至11月23日床位、11月14日上午11時公布床位排序結果,截止登錄申請日期為11月20日24時,並於11月21日公布入境日11月23日床位結果。

外交部駐外館處110年11月11日規定,印尼籍移工原持有簽證效期於109年12月4日至110年5月4日間屆滿者,其簽證效期將自動延長至111年5月31日。勞動部說,移工簽證倘已過期者,可通知移工機場服務站(03-3989002),並傳真相關資料,以利協助登錄申請集中檢疫床位。

勞動部說明,自110年11月11日起,已持有簽證之印尼籍家庭類及產業類移工需於入境前,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https://fwas.wda.gov.tw/) 登錄申請集中檢疫床位,以移工完整接種疫苗、來源國疫情情形及日後住宿地點環境給予積分排序集中檢疫床位,積分相同者以簽證核發先後日期排序。移工入境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21天(14天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

勞動部提醒,家庭類雇主於登錄申請入境移工之集中檢疫床位時,即應上傳「移工疫苗接種證明文件」及「雇主於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給付工資切結書」,如未上傳者,將無法入境。產業類(事業類及機構看護工)雇主於登錄申請集中檢疫前,即應檢附「外國人申請入境住宿地點查核表」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辦理事前查核,經備查後,即可至網站登錄申請集中檢床位,並應上傳「移工疫苗接種證明文件」及「雇主於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給付工資切結書」,如未上傳者,移工將無法入境。

勞動部指出,已於系統登錄集中檢疫床位者,雇主或仲介於取得床位後,需於入境前二日(工作日)下午3時30分前完成繳費,如查詢無繳費紀錄,將通知雇主或仲介傳真繳費憑證,作為繳費完成之佐證。如已取得110年11月16日入境集中檢疫床位者,請於110年11月15日下午3時30分前完成繳費。家庭類(含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之新聘及返鄉)及機構看護工(含新聘及返鄉)之雇主需負擔集中檢疫住所費用每日新臺幣750元,共21日應負擔15,750元整。事業類新聘及返鄉之移工,雇主需負擔每日1,500元,共21日應負擔31,500元。

  集中檢疫與自主健管期

       例假與休息日須給工資

此外,對於移工入境在集中檢疫14天加上自主健康管理7天,雇主應如何給付薪資?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明,集中檢疫期間若雇主沒有給付薪資,可領1天1千元的防疫補償,其中家事移工因勞動契約約定7天休1天例假,因此14天檢疫期,會領12天防疫補償費用,例假須給薪,另2天由雇主支付薪資,再加上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工資,其薪資計算如是約定每月1萬7,000元,17,000除以30天等於567元,檢疫期間2天是1,134元,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費用567元乘上.7天等於3,969元。

至於產業移工適用勞基法,14天檢疫期間,7天中有一例假一休息日,其中10天可領防疫補償,雇主須給付4天薪資,再加上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工資,薪資如比照基本工資每月2萬4,000元,24,000除以30天等於800元,檢疫期間4天是3,200元,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費用800元乘上7天等於5,600元。

黃維琛表示,通常都是以30天來計算,若是要以實際日曆天數計算也可以,但要先說明,這樣計算請假或加班等都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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