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十四日臺北報導】
配合基本工資將於明年元月起調高,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公告,自2021年12月16日起,申請聘僱泰籍勞工文件認證時,有關薪資及加班費部分,每月薪資應調整為25250元,每小時工資則為新台幣105元,其餘加班費也須依比例調整,送件申請時,應依新的規定製作文件。
考量實際引進的時程以及國外審核作業,即日起即可按照新的薪資標準,向泰辦處申請驗證;不過自12月16日起送件申請者,則一律應按新的規定製作文件,不再接受舊的薪資及加班費金額。
調整內容,每月薪資部分,由現行的24000元調整為25250元,以每月30天、每天8小時折算每小時工資數額105元。正常上班日因作業需求而有加班情形時,前兩小時按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計算,為每小時140元;第三至四個小時加班按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二計算,進位後每小時175元。因天災事變雇主要求勞工出勤者,每小時薪資應加倍計算,每小時210元。
勞工處指出,日前已將台灣基本工資調整及勞基法加班費相關計算方式提報給勞工部,台北、高雄兩分處將同步採用此項原則作為審查認證文件的標準,提醒仲介業者準備勞動契約及相關文件時留意各欄位金額的正確性,確實依照公告規定送件。
此外,由於泰國政府規定,所有工人在同一國家工作,其薪資標準均應相同,因此雖然家事勞工在台灣未適用基本工資,但雇主如聘僱泰國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明年起月薪也應提高至25250元,辦理勞動契約驗證時亦須配合修正薪資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