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補貼方案 經濟部公佈作業辦法 營收衰退20% 於明年1月中旬線上申請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廿八日臺北報導】

111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將調整為月薪25250元、時薪168元,考量今年有不少內需產業受到疫情衝擊,為減緩調漲基本工資對事業造成的負擔,經濟部、勞動部及相關部會共同研訂基本工資補貼方案,營收與去年同期相比衰退20%者可申請,預計明年1月中旬至3月底受理業者網路申請。

經濟部12月28日也公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明訂補貼條件及金額計算方式。

經濟部表示,此次補貼方案適用對象包含農業、服務業及受到疫情連帶影響衝擊較深的部分工業,如食品、紡織、服飾製造業等也納入補貼對象。另如托嬰中心、長照機構、醫事機構、補習班、幼兒園、休閒農場、養殖漁業及駕訓班等受到疫情影響的事業類型,也可以適用這次補貼方案。

經濟部指出,申請事業須符合110年9月及10月合計營收較109年同期衰退20%的條件,由政府補貼雇主因基本工資調漲所增加的成本。此外,申請事業須有設立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並將以明年1月到6月投保薪資在25,250元級距的員工人數及部分工時員工人數(投保薪資24,000元以下級距者),分別以每人1,000元及560元定額計算補貼。

但每個月補貼上限,將以今年10月31日投保在24,000元、25,200元等二個投保薪資級距的員工人數及部分工時員工(投保薪資23,100元以下級距者)人數為限;至於65歲以上員工及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也可以職業災害或勞保投保身分列入補貼計算。

經濟部提醒,如果於補貼期間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有關基本工資規定而遭裁罰者,或經公平會、法務部等查獲於補貼期間有不法哄抬物價、囤貨居奇等行為,將撤銷並追回補貼款。
 這項補貼方案一律採線上申請,預計於111年1月中旬公告受理時間及申請網址,並將受理申請至3月31日,如經審核通過,第一次補貼款預計最快於3月份取得勞保投保人數後發放。補貼款項將每2個月、分為三次發放。事業單位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02)775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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