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十七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調查指出,110年6月外籍家庭看護工總薪資平均為2萬209元,較前年同期增291元,其中經常性薪資1萬7,563元,加班費2,182元,分別年增127元及107元。雇主沒有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日工作時間者占82.4%,不論雇主有無規定,每日實際工作時間平均約10小時。
為了解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對移工的管理、運用及相關政策看法與移工工作概況,作為移工管理及引進政策參據,勞動部110年7月至8月辦理「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計回收有效樣本8,670份[事業面(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雇主4,643份;家庭面雇主4,027份]。
110年6月外籍家庭看護工基本特性,99.3%為「女性」,受過護理訓練占75.2%。年齡「35~44歲」占46%居多,「25~34 歲」占31.3%居次,二者合占77.3%。教育程度主要以「國中及以 下」占56%最多。國籍別主要為印尼籍占79.7%最大宗。
調查指出,110年6月外籍家庭看護工總薪資平均為2萬209元,其中經常性薪資1萬7,563元,加班費及其他非經常性薪資分別為2,182元及465元。按國籍別觀察,以泰國籍2萬4,418元最高,其餘國籍維持在2萬~2萬1,000元間。
家庭面雇主給付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方式「以現金當面交予外籍家庭看護工」者占87.8%最多,「匯入外籍家庭看護工之銀行 (郵政)帳戶」占6.7%。按國籍別觀察,以給付泰國籍看護工之方式較具差異,其中「以現金當面交予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方式降為81.7%,「匯入銀行(郵政)帳戶」之比率則升為11.1%。
外籍家庭看護工之雇主沒有規定其每日工作時間者占82.4% 有規定者占17.6%;另不論雇主有無規定,每日實際工作時間平均約10小時。
按國籍別觀察,有規定每日工作時間者之比率,以僱用泰國籍之雇主31.8%較高,菲律賓20.3%居次,各國籍之實際工作時間皆呈相近。家庭面雇主或家人與外籍家庭看護工有輪替照顧被看護者占60.3%,較前年同期增0.5個百分點;其中有與外籍家庭看護工輪替照顧被看護者之雇主,每日輪替時數平均3.1小時。
調查指出,家庭面雇主於110年6月COVID-19防疫期間,沒有改變外籍家庭看護工假日放假者占36.1%,減少外籍家庭看護工假日放假者占63.9%,明顯較前年同期增30.4個百分點,其中不放假時有發給加班費者占98.5%。按國籍別觀察,防疫期間外籍家庭看護工減少假日之比率,以菲律賓籍之69.6%最高,泰國之35.5%最低。
調查指出,家庭面雇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得到之實質幫助,以「被看護者可獲得妥善的照顧」占94.4%居首,「減輕精神上的壓力」占84.8%居次,「家人可外出工作」占75.1%居第3;顯示雇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除被看護者可獲得妥善照顧,及減輕精神上壓力外,家人亦可外出工作,因此對僱用的家庭而言,確有實質上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