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依災保法加保 勞工受損納法律扶助範圍 勞資爭議初期 政府將指派專家入廠調處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十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重申持續要求勞資爭議調處品質及強化法 律扶助效能,據統計資料顯示,110 年勞資爭 議件數計 2 萬 4 千餘件,透過地方政府及民間 團體調處人員之努力,整體勞資爭議調解成功 率逾 5 成;另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 法》自 111 年 5 月 1 日施行,已同步將事業單 位未依災保法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致勞 工受有損失之情形修正納入法律扶助範圍。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以 110 年 度勞資爭議案件為例,爭議類型屬權利事項之 勞資爭議者佔 99.6%,其中以「工資爭議」佔 41.3%居首,其次為「給付資遣費爭議」佔 25.3%, 第三則為「契約爭議」佔 7.2%。 另在爭議處理單位部份,透過地方政府處理 勞資爭議約佔 4 成 5,其餘約 1 萬 4 千件案件 由民間團體協助處理;整體而言,90.4%案件 由獨任調解人調解,整體調解成功率逾 5 成, 平均調解天數則約為 17 日,由此可見民間團 體及獨任調解人的協助,確實分擔地方政府處 理案件之量能。

王厚偉指出,由於勞資爭議剛發生時,透過 專家學者介入調處或許能讓爭議早日落幕,因 此勞動部修訂補助行政機關入場調處勞資爭 議要點。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金士平進一步說明, 針對公營、公用及交通事業或具有危險性、特 殊性行業的勞資爭議有影響公眾生活或造成 公共危險之虞,事業單位擴及到關係企業或有 急速發展、擴大進而影響到社會秩序之虞,以 及經勞動部指定應協助協處的勞資爭議案件, 地方政府可以指派專家學者入廠協助勞雇雙 方就爭議訴求調處。

金士平指出,當勞動部掌握到重大勞資爭議 發生時,或者是地方政府認為轄區內有類似情 況時,就必須派專家入廠調處,其中專家名單 將由地方政府提報,並報經勞動部同意,勞動 部未來將整合專家名單,讓各地方政府擁有統 一的專家名冊,以利指派專家入廠。

另外,針對今年 5 月 1 日災保法施行,勞動 部現今積極向事業單位宣導及加強要求落實 災保法相關規定,以保障勞工工作權益,為能 避免仍有事業單位未依災保法加保或投保薪 資以多報少,致勞工受有損失之情事,已同步 將此違法情形修正納入法律扶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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