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入境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居住地點 社福移工防疫旅宿費 5/27 登錄者補助7 天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三十日臺北報導】

為提升隔離量能,加諸考量 Omicron 變異株潛伏 期較短,自 111 年 5 月 27 日零時起,取消入境 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續住同一檢疫地點之 限制。由於社福移工入境居住防疫旅館,勞動 部有補助防疫旅宿費用,因應新制度,在 5 月 27 日之後登錄者,防疫旅宿費用補助以 7 日 為限,不過,對於 5 月 26 日之前登錄,但是 在 5 月 27 日之後入境,且已預定防疫旅館 14 日者,補助費用上限維持 14 日。

勞動部 111 年 5 月 30 日更新「雇主聘僱外國 人從事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入住防疫旅宿費 用補助要點相關問答集」。

勞動部表示,因應國內疫情情勢及總體防疫 整備,為配合指揮中心提升整體隔離量能,並 逐步鬆綁隔離規範,勞動部經指揮中心同意, 自 111 年 5 月 27 日零時起,取消移工入境 7 天居家檢疫後,應於同一地點完成自主健康管 理之限制。

勞動部指出,家庭幫傭、家庭看護工及機構 看護工之雇主,自 111 年 2 月 15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止,以有效招募許 可或入國引進許可引進外國人,或依重入國許 可入國,經安排合格防疫旅宿,完成居家檢疫 及自主健康管理,可以向勞動部申請防疫旅宿 費用補助,若是特別條例延長實施期間,該補 助適用期間亦將配合調整。

勞動部說明,補助社福類移工居家檢疫及自 主健康管理期間費用的百分之 50,但每人每天 上限是 1,250 元,111 年 5 月 26 日(含)前入境 者,入住防疫旅宿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 者,防疫旅宿費用補助以 14 日為限。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由於 111 年 5 月 27 日 起,入境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強制規定要 續住同一防疫旅宿,因此 111 年 5 月 27 日(含) 後登錄者,針對所聘僱社福類移工,其防疫旅 宿費用補助以 7 日為限。但雇主於 111 年 5 月 26 日(含)前已登錄所聘僱社福類移工預定入境 日為 111 年 5 月 27 日以後,並已預訂防疫旅宿 14 日者,若是移工完成 7 日居家檢疫,後 7 日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仍續住原防疫旅館,其防疫 旅宿費用補助仍以 14 日為限,不過雇主應另 外出具未向防疫旅舍退訂後 7 日之切結書。

勞動部指出,防疫旅宿費用證明文件含入住 合格防疫旅宿,完成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 之外國人護照影本及該防疫旅宿開具之統一 發票,或雇主委託旅行業者代訂防疫旅宿者, 得檢具旅行業者開立之代 收轉付收據為證明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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