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移工負擔 印尼欲取消台灣服務費 家事工薪資近七年未調 將內部先行討論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六日臺北報導】

印尼海外勞工安置保護局 6 月 3 日與我駐印尼 經濟貿易代表處會談,內容聚焦仲介費以及 家事工權益,這場會議也透過印尼安保局 facebook 官方帳號轉播。印方表示,台印雙 方應基於平等、尊重原則共同討論仲介費問 題,後續將與印尼勞工部內部研商先凝聚共 識,並就家事工薪資議題交換意見,但印尼 方面未提及具體數額。

依現行規定,移工來台後,台灣人力仲介 公司依法可向其收取「服務費」,依照移工 當次入國後累計工作期間計算,第一年每月 不得超過 1,800 元,第二年、第三年每月分 別以 1,700 元、1,500 元為限,來台工作 2 年 以上,因聘僱關係終止或期滿後再來台並受 僱於同一雇主,則以 1,500 元為限。此外, 在外國人入國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中也載明, 外國人確實瞭解台灣方面相關收費規定,包 含服務費及其他規費等。

印尼安保局長本尼表示,此筆費用 3 年下 來,向移工收取新台幣 6 萬元,相當於印尼 盾 3200 萬元,他認為,印尼移工赴台工作前 已經付了高額費用,後續來台又須再陸續支 付高達新台幣 6 萬元的仲介費用,不僅造成 印尼移工的負擔,也不公平。

本尼並提到,因為此筆費用有記載於工資 切結書內容中,也是印尼移工申請赴台簽證 的必要項目,一旦不同意,台灣方面將不會 核發簽證,因此印方認為印勞是被強迫負擔 這筆費用。

過去與台灣的勞工會議討論中,印尼已經 數次提出取消此筆仲介費用的訴求,本尼表 示,減除費用也是該國國內的法令明文規 定,如台灣質疑在印尼適用的法令,印方也 有權質疑台灣方面的規範,國與國之間的關 係是基於平等及尊重,不應有任一方凌駕另 一方,只有在這樣的原則下,印勞輸出的業 務才能順利進行,印尼也會持續努力,減輕 勞工出國工作的經濟負擔。

雖然印方措辭強烈,不過相關人士分析, 服務費是台灣仲介依法可收取的費用,加上 移工入境後,需要由台灣仲介協助辦理各項 居留證件、聘僱許可、通報等流程,加上生 活方面如就醫、意外、糾紛等協助,移工無 法自行處理,仲介業者也不可能無償服務。 此次會談後,安保局將與我駐印代表處及 印尼勞工部再就相關議題做後續討論,印方 也將持續爭取提高家事移工的薪資。

經台灣勞動部及各移工輸出國的決議,自 104 年 9 月 1 日起,外籍家事移工月薪由 15,840 元調整至目前的 17,000 元,但因外籍 看護工供需失衡,實際上現已是由移工開出 條件,如實領 21,000 元以上、基本的有薪休 假等,行情普遍都已超過官方的公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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