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二十日臺北報導】
配合印尼護照系統連線作業調整,且收件資料必須當天輸入,即日起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針對仲介公司代辦印勞護照,規定一天最多只能辦理2件,另外若印勞無法親自領件,仲介也需檢附委託書。
事實上,印辦處長期以來發現勞工護照發生不少問題,例如印勞將護照交由雇主代為保管卻不慎遺失,以致於申請補發的案件量激增,因此之前印辦處就已嚴加審核,要求等待6個月才能進行補辦手續,有緊急出境需求者,旅行文件的審查標準也趨嚴,而近期印方又針對仲介代辦的案件採取件數的管制,目的也是希望鼓勵印勞自行辦理。
印方人員說明,仲介業者檢附委託書,內容可以中文簡單說明印勞委託事項,再由印勞以母語寫上姓名、護照號碼,說明無法自行辦理的理由,以及委託仲介公司名稱、代辦人員姓名等,並蓋上公司大小章、外勞、領件人員親自簽名等。
另外,近期印辦處也發現有印勞自行辦理的護照案件,但仲介人員也在現場,印辦處人員會按現場面談情況,判斷該件是否屬於仲介代辦,記入當天申請件中。
對於這項措施,有部分仲介認為不致於造成太大影響,因代辦護照的案件並不多,且辦理文件驗證時也都要跑印辦處,護照部分可以分批送件。有些是委託接送公司辦理,所以也沒有案件上限的問題。
但也有業者認為,有些印勞居住地方比較偏遠,無法自行辦理才要委託仲介,印勞在臺人數多,需要申請的人不會因為分批送件就減少,反而延誤印勞取得護照的時間,批評這樣的限制根本「多此一舉」,更有可能影響印勞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