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黃秀娟七月九日臺北報導】
針對越南何時公告重新開放家庭看護工與漁工?據了解,越政府已發函給勞動部同意越勞行蹤不明的收容費用,由越仲或越政府墊付,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樂觀表示,目前已在進行確認雙方國家行政程序作業,因此最快下周即可公告重新開放家庭看護工與漁工,會盡量在部長會議時談定的7月完成開放事宜。
對於家庭看護工薪資,勞動部持續與印尼、菲律賓溝通,雖勞動部已要對雇主做薪資調查,但需花費約2個月時間處理,會正面回應有所調薪,希望印、菲能先暫緩調薪動作,但是印、菲目前仍維持薪資17,500元才會驗證與先驗證做法,暫無改變。
印尼駐臺代表處自104年7月1日起受理雇主申請驗證勞動契約的薪資若低於新臺幣17,500元,就退件不予驗證。另菲律賓駐臺代表處,則以約談雇主或延長文件驗證時間,促使雇主調整家事勞工薪資;至於前已驗證的勞動契約及已在臺工作的印尼及菲律賓看護工,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