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全國假日11天 勞工則多1天勞動節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七日臺北報導】

  內政部指出,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107年全國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1)、農曆除夕(2/15)、春節(2/16-18)、和平紀念日(2/28)、兒童節(4/4)、民族掃墓節(4/5)、端午節(6/18)、中秋節(9/24)及國慶日(10/10),合計放假11天;另勞動節(5/1),勞工放假1天。

  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勞工則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補休。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1天,各原住民族放假日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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