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 107年1月底完成扣繳申報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十三日臺北報導】

  健保署提醒,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規定,扣費義務人(單位)106年度就源扣繳的健保補充保險費明細資料,應於107年1月31日前向健保署完成申報。健保署並呼籲,扣費義務人(單位)可多加利用網路申報,無需另外檢送申報書至健保署。

  為協助扣費義務人順利辦理申報,健保署提供多元網路申報方式,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進入上方主題專區「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由於每年1月下旬為申報高峰,健保屬提醒各單位提前網路申報,避免集中於截止日前申報造成網路壅塞。

  相關申報資料,將提供做為民眾申報列舉扣除綜合所得稅運用,健保署提醒扣費義務人務必配合於期限內完成扣繳申報。如有申報相關問題,可電洽健保署免費服務專線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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