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五日臺北報導】
針對沒有工廠登記證的135家屠宰場,勞動部與農委會日前完成協調其外勞核配額度為25%,另其國內求才之本勞薪資將比照製造業冷凍冷藏肉類製造業本勞薪資2.4萬元至2.8萬元,就安費每名2千元,預計送9月份召開的「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研議確定後,勞動部再進行修法程序才會公告實施。
農委會指出,國內畜禽肉品生產之一貫流程係從畜禽飼養→產銷→屠宰→肉品加工→銷售→消費大眾,其產值甚大且眾多人口生計皆賴以維繫,而屠宰產業居於該流程之中間,承接上游畜牧場生產之畜禽均須經屠宰過程,始得產生生鮮肉品至下游分切或加工處理,供消費大眾食用,實為肉品衛生安全重大且必要之環節。
據統計,103年有屠宰之畜禽屠宰場共158家中,家畜(豬、牛、羊)、家禽(雞、鴨、鵝)屠宰數量分別達799萬餘頭及3億2,425萬餘隻,附加價值尚未計入僅就收取畜禽代宰總費用分別達15.2億元及48.6億元。
農委會表示,在固定屠宰場所內進行禽畜之屠宰、解體與分裝,其實際工作型態與製造業相同,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農委會,並依畜牧法規定申請設置與領有屠宰場登記證書,其法規、設立、登記、管理、作業環境、作息及屠宰方式等情形並無差異,並接受畜牧法及其相關子法規範。
目前領有屠宰場登記證書之畜禽屠宰場共158場,其中有33場為肉品工廠附設之屠宰場(持有工廠登記證)可申請外勞,其餘125家屠宰場之製程作業相同,卻無法僱用外勞,基於公平正義原則,應一致對待,並要求將外勞核配比例訂在40%,擬增加1,500名外勞。
勞動部強調,同意屠宰業開放外勞,屠宰場須依畜牧法規定登記設立,由屠宰場負責人擔任雇主,並能依法提供本、外勞勞、健保等社會基本保障,由於目前已開放的冷凍冷藏肉類製造業其外勞比例25%及肉品製造業外勞比例15%,因此討論後將屠宰場外勞核配比率訂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