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廿四日臺北報導】
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督導撲滅蚊、蠅、蚤、蝨、鼠、蟑螂及其他病媒。前項病媒孳生源之公、私場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依地方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告,主動清除之」。疾管署表示,防治登革熱為全民之責,民眾應養成主動清除孳生源的習慣,免於登革熱等病媒疾病威脅,疾管署、環保署將持續督請各縣市政府落實公權力的執行。
疾管署強調,徹底清除孳生源仍是防治登革熱最有效的方法,未來中央及地方政府將持續加強推動社區動員,及與社區民眾衛教溝通,並貫徹公權力的執行;並籲請配合縣市政府通知及公告,主動清除孳生源,以免遭罰。